古建筑古籍《營造法式》第四卷關于中國古建筑四大木作制度
大木作制度一
材
凡構屋之制,皆以材為主;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
第一等:廣九寸,厚六寸。
右﹝上﹞殿身九間至十一間則用之。第二等:廣八寸二分五厘,厚五寸五分。
右﹝上﹞殿身五間至七間則用之。第三等:廣七寸五分,厚五寸。
右﹝上﹞殿身三間至五間或堂七間則用之。第四等:廣七寸二分,厚四寸八分。
右﹝上﹞殿三間,廳堂五間則用之。第五等:廣六寸六分,厚四寸四分。
右﹝上﹞殿小三間,廳堂大三間則用之。第六等:廣六寸,厚四寸。
右﹝上﹞亭榭或小廳堂皆用之。第七等:廣五寸二分五厘,厚三寸五分。
右﹝上﹞小殿及亭榭等用之。第八等:廣四寸五分,厚三寸。
右﹝上﹞小殿藻井或小亭榭施鋪作多則用之。
各以其材之廣,分為十五份,以十份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長,曲直舉折之勢,規(guī)矩繩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份,以為制度焉。
栱
造栱之制有五
一曰華栱,足材栱也。兩卷頭者,其長七十二份。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四份。與泥道栱相交,安于櫨枓口內,若累鋪作多,或內外俱勻,或里跳減一鋪至兩鋪。其騎槽檐栱,皆隨所出之跳加之。每跳之長,心不過三十份;傳跳雖多,不過一百五十份。其壓跳,交角內外,皆隨鋪作之數,斜出跳一縫。其華栱則以斜加長之。若丁頭栱,其長三十三份,出卯長五份。
二曰泥道栱,其長六十二份。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三份半。與華栱相交,安于櫨枓口內。
三曰瓜子栱,施之于跳頭。若五鋪作以上重栱造,即于令栱內,泥道栱外用之。其長六十二份;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四份。
四曰栱,施之于里外跳頭之上,與耍頭相交,及屋內棟縫之下。其長七十二份。每頭以五瓣卷殺,每瓣長四分。若里跳騎梁,則用足材。
五曰慢栱,施之于泥道、瓜子栱之上。其長九十二份;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三份。騎梁及至角,則用足材。
凡栱之廣厚并如材。栱頭上留六份,下殺九份;其九份勻分為四大分;又從栱頭順身量為四瓣。各以逐分之首,與逐瓣之末,以真尺對斜畫定,然后斫造。栱兩頭及中心,各留坐枓處,余并為栱眼,深三份。如用足材栱,則更加一栔,隱出心枓及栱眼。
凡栱至角相交出跳,則謂之列栱。
泥道栱與華栱出跳相列。瓜子栱與小栱頭出跳相列。慢栱與切幾頭相列。→如角內足材下昂造,即與華頭子出跳相列。令栱與瓜子栱出跳相列。
凡開栱之法:華栱于底面開口,深五份。廣二十分。口上當心兩面,各開子蔭通栱身,各廣十分,深一分。余栱上開口,深十份,廣八份。若角內足材列栱,則上下各開口,上開口深十份,下開口深五份。
凡栱至角相連長兩跳者,則當心施枓,枓底兩面相交,隱出栱頭,謂之鴛鴦交手栱。頭上留六份下殺九份其九份勻分為四大分又從栱頭順身量為四瓣各以逐分之首與逐瓣之末以真尺對斜畫定然后也。
《周官》:掌次設皇邸。《爾雅》:牖戶之間謂之扆,其內謂之家。《釋名》:屏風,言可以屏障風也。
鴟尾
飛昂
造昂之制有二:
一曰下昂:自上一材,垂尖向下,從枓底心取直,其長二十三份。自枓外斜殺向下,留厚二份;昂面中凹二份,令凹勢圜和。
凡昂安枓處,高下及遠近皆準一跳。若從下第一昂,自上一材下出,斜垂向下;枓口內以華頭子承之。如至第二跳以上,只于枓口內出昂,其承昂枓口及昂身下,皆斜開鐙口,令上大下小,與昂身相銜。
凡昂上坐枓,四鋪作、五鋪作并歸平;六鋪作以上,自五鋪作外,昂上枓并再向下二份至五份。如逐跳計心造,即于昂身開方斜口,深二份;兩面各開子蔭,深一份。
若角昂,以斜長加之。角昂之上,別施由昂。
若昂身于屋內上出,皆至下平檁。若四鋪作用插昂,其長斜隨跳頭。
凡昂栓,廣四份至五份,厚二份。若四鋪作,即于第一跳上用之;五鋪作至八鋪作,并于第二跳上用之。并上徹昂背,入栱身之半或三分之一。
若屋內徹上明造,即用挑斡,或挑一枓,或挑一材兩栔。如用平棋,自檁安蜀柱以叉昂尾;如當柱頭,即以草垘或丁垘壓之。
二曰上昂:頭向外留六分。其昂頭外出,昂身斜收向里,并通過柱心。
如五鋪作單杪上用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五份;第二跳上昂心長二十二份。其平棋方至櫨枓口內,共高五材四栔。
如六鋪作單杪上用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七份;第二跳華栱心及上昂心長二十八份。七鋪作、八鋪作同。其平棋方至櫨枓口內,共高六材五栔。于兩跳之內,當中施騎枓栱。
如七鋪作重杪上用上昂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三份;第二跳華栱心長一十五份;第三跳上昂心,長三十五份。其平棋方至櫨枓口內,共高七材六栔。
如八鋪作于三杪上用上昂兩重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六份;第二跳、第三跳華栱心各長一十六份;第四跳上昂心,長二十六份。其平棋方至櫨枓口內,共高八材七栔。
凡昂之廣厚并如材。其下昂施之于外跳,或單栱或重栱,或偷心或計心造。皆至下之里跳之上及平坐鋪作之內;昂背斜尖,皆至下昂枓底外;昂底于跳頭枓口內出,其枓口外用韡楔。
凡騎枓栱,宜單用;其下跳并偷心造。
爵頭
造耍頭之制:用足材自枓心出,長二十五份,自上棱斜殺向下六份,自頭上量五份,斜殺向下二份。兩面留心,各斜抹五份,下隨尖各斜殺向上二份,長五份。下大棱上,兩面開龍牙口,廣半份,斜梢向尖。開口與華栱同,與令栱相交,安于齊心枓下。
若累鋪作數多,皆隨所出之跳加長,于里外令栱兩出安之。如上下有礙昂勢處,即隨昂勢斜殺,放過昂身。或有不出耍頭者,皆于里外令栱之外,安到心股卯。尾;如當柱頭,即以草垘或丁垘壓之。
營造法式卷第五大木作制度二
大木作制度二
梁
造梁之制有五:
一曰檐垘:如四椽垘及五椽垘;若四鋪作以上至八鋪作,并廣兩材兩栔;草垘廣三材。如六椽至八椽以上垘,若四鋪作至八鋪作,廣四材;草垘同。
二曰乳垘:三椽垘,若四鋪作、五鋪作,廣兩材一栔;草垘廣兩栔。六鋪作以上廣兩材兩栔;草垘同。
三曰札牽:若四鋪作至八鋪作出跳,廣兩材;如不出跳,并不過一材一栔。
四曰平梁:若四鋪作,五鋪作,廣加材一倍。六鋪作以上,廣兩材一栔。
五曰廳堂梁垘:五椽、四椽,廣不過兩材一栔;三椽廣兩材。余屋量椽數,準此法加減。
凡梁之大小,各隨其廣分為三分,以二分為厚。
造月梁之制:明垘,其廣四十二份。梁首不以大小從,下高二十一份。其上余材,自枓里平之上,隨其高勻分作六分;其上以六瓣卷殺,每瓣長十份。其梁下當中凹六份。自枓心下量三十八份為斜項。斜項外,其下起凹,以六瓣卷殺,每瓣長十份;第六瓣盡處下凹五份。梁尾上背下凹,皆以五瓣卷殺。余并同梁首之制。
梁底面厚二十五份。其項厚十份。枓口外肩各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十份。
若平梁,四椽六椽上用者,其廣三十五份;如八椽至十椽上用者其廣四十二份。不以大小從,下高二十五份。背上、下凹皆以四瓣卷殺,其下第四瓣盡處凹四份,余并同月梁之制。
若札牽,其廣三十五份。不以大小,從下高一十五份,牽首上以六瓣卷殺,每瓣長八份,牽尾上以五瓣。其下凹,前后各以三瓣。
凡屋內徹上明造者,梁頭相迭處須隨舉勢高下用駝峰。其駝峰長加高一倍,厚一材。枓下肩或作入瓣,或作出瓣,或圜訛兩肩,兩頭卷尖梁頭安替木處并作隱枓;兩頭造耍頭或切幾頭,與令栱或襻間相交。
若屋內若施平棋,在大梁之上。平棋之上,又施草垘;乳垘之上亦施草垘,并在壓槽方之上。其草垘長同下梁,直至檐方止。若在兩面,則安丁垘。丁垘之上,別安抹角垘,與草垘相交。
凡角梁之下,又施隱襯角垘,在明梁之上,外至檐方,內至角后垘項;長以兩椽材斜長加之。
凡襯方頭,施之于梁背耍頭之上,其厚廣同材。前至檐方,后至昂背或平棋方。若騎槽,即前后各隨跳,與方、栱相交。開子蔭以壓枓上。
凡平棋之上,須隨檁垘用方木及矮柱敦,隨宜枝樘固濟,并在草垘之上。
凡平棋方在梁背上,其廣厚并如材,長隨間廣。每一間下安平其方一道。絞井口并隨補間。
闌額
造闌額之造:廣加材一倍,厚減廣三分之一,長隨間廣,兩頭至柱心。入柱卯減厚之半。兩肩各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八份。如不用補間鋪作,即厚取廣之半。凡檐額,兩頭并出柱口;其廣二材一栔至三材;如殿閣即三材一栔或加至三材三栔。檐額下綽幕方,廣減檐額三分之一;出柱長至補間;相對作沓頭或三瓣頭。
凡由額,施之于闌額之下。廣減闌額二份至三份。如有副階,即于峻腳椽下安之。如無副階,即隨宜加減,令高下得中。
凡屋內額,廣一材三份至一材一栔;厚取廣三分之一;長隨間廣,兩頭至柱心或駝峰心。
凡地垘,廣加材二份至三份;厚取廣三分之二;至角出柱一材。
柱
凡用柱之制:若殿閣,即徑兩材兩栔至三材;若廳堂柱即徑兩材一栔,余屋即一材一栔至兩材。若廳堂等內屋內柱,皆隨舉勢定其長,短以下檐柱為則。至角則隨間數生起角柱。若十三間殿堂,則角柱比平柱生高一尺二寸;十一間生高一尺;九間生高八寸;七間生高六寸;五間生高四寸;三間生高二寸。
凡殺梭柱之法:隨柱之長,分為三份,上一份又分為三份,如栱卷殺,漸收至上徑比櫨枓四周各出四份;又量柱頭四份,緊殺如覆盆樣,令柱頭與櫨枓底相副。其柱身下一分,殺令徑圍與中一分同。
凡造柱下櫍,徑周各出柱三份;厚十份,下三份為平,其上并為欹;上徑四周各殺三份,令柱身通上勻平。
凡立柱,并令柱首微收向內,柱腳微出向外,謂之側腳。每屋正面,隨柱之長,每一尺即側腳一分。若側面,每一尺則側腳八厘。至角柱,其柱首相向各依本法。
凡下側角墨,于柱十字墨心里再下直墨,然后截柱腳柱首,各令平正。
若樓閣柱側腳,祇以柱以上為則,側腳上更加側腳,逐層效此。
陽馬
造角梁之制:大角梁,其廣二十八份,至加材一倍;厚十八份至二十份。頭下斜殺三分之二。子角梁廣十八份至二十份,厚減大角梁三份,頭殺四分,上折七份。
隱角梁,上下廣十四份至十六份,厚同大角梁,或減二份。上兩面隱廣各三份,深各一椽分。
凡角梁之長,大角梁至下平槫至下架檐頭;子角梁隨飛檐頭外至小連檐下,斜至柱心。隱角梁隨架之廣,自下平槫至子角梁尾,皆以斜長加之。
凡造四阿殿閣,若四椽、六椽五間及八椽七間,或十椽九間以上,其角梁相續(xù),直至脊槫,各以逐架斜長加之。如八椽五間至十椽七間,并兩頭增出脊槫各三尺。
凡廳堂若廈兩頭造,則兩梢間用角梁轉過兩椽。,則安丁垘。丁垘之上,別安抹角垘,與草垘相交。
棟
用槫之制:若殿閣槫,徑一材一栔,或加材一倍;廳堂槫,徑加材三份至一栔;余屋槫,徑加材一份至二份,長隨間廣。
凡正屋用槫,若心間或西間者,頭東而尾西;如東間者,頭西而尾東。其廊屋面東西者皆頭南而尾北。
凡出際之制:槫至兩梢間,兩際各出柱頭。如兩椽屋,出二尺至二尺五寸;四椽屋,出三尺至三尺五寸;六椽屋,出三尺五寸至四尺;八至十椽屋,出四尺五寸至五尺。若殿閣轉角造,即出際長隨架。
凡椽檐方,當心間之廣加材一倍,厚十份;至角隨宜取圜,貼生頭木,令里外皆平。
凡兩頭梢間,槫背上各安生頭木,廣厚并如材,長隨梢間。斜殺向里,令生勢圜和,與前后椽檐方相應。其轉角者,高與角梁背平,或隨宜加高,令椽頭背低角梁頭背一椽分。
凡下昂作,第一跳心上用槫承椽,謂之牛背槫。安于草垘之上,至角即抱角梁;下用矮柱敦。如七鋪作以上,其牛背槫于前跳更加一縫。
七角撲鋪作以上其牛背槫于前跳更家加一縫。
搏風版
造搏風版之制:于屋兩際出槫頭之外安搏風版,廣二材至三材;厚三份至四份;長隨架道。中、上架兩頭各斜出搭掌,長二尺五寸至三尺。下架隨椽與瓦頭齊。
柎
造替木之制:其厚十份,高二十一份。
單枓上用者,其長九十六份。令栱上用者,其長一百四份。重栱上用者,其長一百二十六份。
凡替木兩頭,各下殺四份,上留八份,以三瓣卷殺,每瓣長四份。若至出際,長與槫齊。
椽
用椽之制:椽每架平不過六尺。若殿閣,或加五寸至一尺五寸,徑九份至十份;若廳堂椽徑七份至八份,余屋徑六份至七份。長隨架斜;至下架,即加長出檐。每槫上為縫,斜批相搭釘之。
凡布椽,令一間當心;若有補間鋪作者,令一間當耍頭心。若四俳徊轉角者,并隨角梁分布,令耍頭疏密得所,過角歸間,并隨上中架取直。其疏密以兩椽心相去之廣為法:殿閣廣九寸五分至九寸;副街廣八寸五分至九寸;廳堂廣八寸五分至八寸;廊庫屋廣八寸至七寸五分。
若屋內有平棋者,即隨椽長短,令一頭取齊,一頭放過上架,當椽釘之,不用截短。
檐
造檐之制:皆從椽檐心出,如椽徑三寸,即檐出三尺五寸;椽徑五寸,即檐出四尺至四尺五寸。檐外別加飛檐。每檐一尺,出飛子六寸。其檐至次角補間鋪作心,椽頭皆生出向外,漸至角梁:若一間生四寸;三間生五寸;五間生七寸。其角柱之內,檐身亦令微殺向里。
凡飛子,椽徑十分,則廣八分,厚七分。各以其廣厚分為五分,兩邊各斜殺一分,底面上留三分,下殺二分皆;以三瓣卷殺,上一瓣長五分,次二瓣各長四分。尾長斜隨檐。
凡飛魁,廣厚并不越材。小連檐廣加栔二份至三份,厚不得越栔之厚。,上留八份,以三瓣卷殺,每瓣長四份。
舉折
舉折之制:先以尺為丈,以寸為尺,以分為寸,以厘為分,以毫為厘,側畫所建之屋于平正壁上,定其舉之峻慢,折以圜和,然后可見屋內梁柱之高下,卯眼之遠近。
舉屋之法:如殿閣樓臺,先量前后椽檐方心相去遠近,分為三分,從椽檐方背至脊槫背,舉起一分,如瓦廳堂,即四分中舉起一分。又通以四分所得丈尺,每一尺加八分;若瓦廊屋及瓦廳堂,每一尺加五分;或瓦廊屋之類,每一尺加三分。
折屋之法:以舉高尺丈,每尺折一寸,每架至上遞減半為法。如舉高二丈,即先從脊槫背上取平,下至椽檐方背,于第二縫折一尺,若椽數多,即逐縫取平,皆下至椽檐方背,每縫并減上縫之半。
如取平,皆從槫心抨繩令緊為則。如架道不勻,即約度遠近隨宜加減。
若八角或四角斗尖亭榭,自椽檐方背舉至角梁底,五分中舉一分;至上簇角梁,即兩分中舉一分。
簇角梁之法:用三折,先從大角梁背,自椽檐方心量,向上至棖桿卯心,取大角梁背一半,立上折簇梁,斜向棖桿舉分盡處。次從上折簇梁盡處量至椽檐方心,取大角梁背一半立中折簇梁,斜向上折簇梁當心之下。又次從椽檐方心立下折簇梁,斜向中折簇梁當心近下,其折分并同折屋之制。